发布时间:2023-04-26 16:09:00 来源: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
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理事会
一、理事会组成人员
那 顺 内蒙古体育科学研究所书记 (退休) ,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主席、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体育局训练处副处长、内蒙古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主任、内蒙古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内蒙古体育科学研究所书记等职务,具有丰富组织领导体育工作的经验,体育界资深领导。
德 格 德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2014 年退休后任鄂尔多斯仲裁委顾问兼专家咨询委副主任,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总监兼常务副主席,曾任鄂尔多斯市鄂前旗律师事务所主任、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检察院副检察长、鄂尔多斯市鄂前旗玛拉迪苏木党委书记、鄂尔多斯市鄂前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基建处处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三庭庭长等职务,荣获全国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荣立法院系统一等功、检察系统二等功,二级高级法官(副厅待遇)、二级律师、中级翻译,具有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司法界资深法官。
图 门 那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副局长 (正处) (退休) ,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副主席、锡林郭勒盟蒙古象棋协会主席、蒙古象棋棋协大师、曾任共青团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副书记、东乌珠穆沁旗胡热图诺尔苏木副苏木长、东乌珠穆沁旗翁根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东乌珠穆沁旗政府副旗长、旗委常委,苏尼特右旗旗委副书记、苏尼特左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盟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盟农牧局副局长(正处)等职务,具有丰富的组织领导各项基层工作经验,行政界资深领导。
万 勇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乡党委副书记 (退休) ,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副主席,2006年开始从事区内外各类蒙古象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比赛裁判工作,期间连续4年被中国象棋协会评为全国联赛优秀工作者,具有丰富现场裁判经验的资深裁判员。
阿拉腾得力黑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赛音呼都嘎苏木那日斯图嘎查牧民,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副主席,曾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第一届秘书长、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十几所大中小学任教,培养蒙古象棋后备人才。2016年成立了内蒙古得乐嘿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并组建白雪棋院内蒙古分院担任院长,并成功举办蒙古象棋教练和裁判培训,培养一批初级教练员和二级裁判员,且多次成果承办国际象棋公开赛、“伊林杯”蒙古象棋赛、“草原王杯”蒙古象棋喜塔尔沁技术等级赛等赛事。多次带队参加国内外各项棋类比赛其参赛选手先后荣获六金、两银、一铜奖牌,具有丰富蒙古象棋赛事组织和承办实践经验,是一位蒙古象棋智力运动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者。
王 定 保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古族中学校长 (退休),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常务理事、鄂尔多斯市蒙古象棋协会主席,曾任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额尔克图苏木小学校长、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苏木达、党委书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古族中学校长等职务,创作编写多项文学艺术作品,广泛受到文学艺术界好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界资深校长。
张 凤 险 通辽市蒙古族学校教师,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常务理事,被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授予《金刚星》、《荣誉会员》等喜塔尔沁称号、通辽蒙古象棋协会第一、第二届主席、通辽市蒙古族学校蒙古象棋专职教师。
毕力贡达赖 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常务理事、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蒙古象棋、国际象棋协会主席,曾任内蒙古赤峰市蒙古象棋理事,在此期问在赤峰市多次组织蒙古象棋比赛和培训,培养出6名蒙古象棋教练员,均在各中小学校担任教师,曾6次荣获市区级那达慕大会蒙古象棋冠军。
呼青特古斯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蒙古象棋学校校长、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常务理事、教练工作委员会委员、蒙古象棋二级裁判员、国际象棋一级教练员、一级喜塔尔沁,从小随从蒙古象棋名师胡扎,苦练蒙古象棋技术,学习成才后一直担任中小学蒙古象棋教师,先后培养200多名具有喜塔尔沁技术等级证书的喜塔尔沁,多次参加国际、国内蒙古象棋比赛均获得高等奖,于2018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在赤峰市克西格腾旗依法独资投资建立《棋类棋学培训学校》培养蒙古象棋后备人才,且用15年时间艰苦学习研究编写出版《喜塔尔哲学》全套三本书,荣获赤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一等奖、于2021年被市政府授予市级蒙古象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是一位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发展做出卓越贡献者。
其 其 格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教育局离岗教师,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秘书长,曾任鄂尔多斯鄂托克旗蒙古族学校舞蹈教师、鄂尔多斯电力集团挂职锻炼10年、中学高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具有多年公关协调经验,是一位优秀中层干部。
阿诺日布道尔吉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蒙马蒙古象棋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常务理事,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蒙古象棋木雕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锡林郭勒盟“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首批领街人、荣获文化部、北京奥委会的荣誉证书、阿巴嘎旗人民政府授予“民间雕刻”大师称号,被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授予《金刚星》、《荣誉会员》等喜塔尔沁称号、《蒙古象棋特殊贡献奖》等国家级、自治区级、盟市级多项创作奖,锡林郭勒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专家,是一位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资深雕刻艺术家。
高 潮 锡林郭勒盟西乌吉穆沁旗第三小学教师 (退休) ,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理事、锡林郭勒西乌吉穆沁旗蒙古象棋协会副主席、曾任锡林郭勒盟文学艺术协会理事、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特约顾问等职务,被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授予《金刚星》、《荣誉会员》等喜塔尔沁称号,并荣获盟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被文学艺术界誉为画家、雕刻家。利用业余时间编辑出版《蒙古象棋大观》、《蒙古象棋大观二》、《蒙古象棋详解》三本书,介绍了蒙古象棋的走法名称、规则、起源故事、谚语赞歌及蒙古象棋与国际象棋的区别等,为学习和研究蒙古象棋的广大爱好者提供了珍贵的学习资料,且亲手骨雕蒙古象棋棋子称为《沙嘎希塔日》的作品荣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并参加区内外蒙古象棋比赛多次获得一、二等奖,具有丰富的蒙古象棋理论与实践经验,是一位资深喜塔尔沁。
阿 丽 玛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业余艺术家,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理事、鄂尔多斯市蒙古象棋协会副秘书长,鄂托克旗少年宫担钢琴教师。
宝音满都格 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理事、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成立以来多次参与裁判培训、教练培训、比赛规则、裁判管理条例、教练管理条例、竞赛手册,蒙古象棋入门教课书、蒙古象棋训练题书等编写活动,多次参与全区蒙古象棋比赛编排和组织,蒙古象棋棋协后补大师、二级裁判员、是一位蒙古象棋青年专业人才。
布日勒敦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旗巴尔虎蒙古象棋俱乐部创始人,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理事,多次组织全区性蒙古象棋喜塔尔沁技术等级网络比赛,培养多名高等级喜塔尔沁,蒙古象棋棋协大师、国际象棋一级裁判员、高级教练员,是一位象棋界专业人才。
巴彦吉日嘎拉 内蒙古蒙古象棋协常务理事、乌兰察布蒙古象棋协会主席、蒙古象棋初级教练员、二级裁判员、获得棋协四级喜塔尔称号,并荣获第28届草原旅游那达慕大会蒙古象棋比赛冠军、“呼、包、鄂”国际象棋比赛优秀教练员奖,且2022年成功举办全区性蒙古象棋喜塔尔沁技术等级网络比赛,获得宝贵经验,以题为《以蒙古马精神开展蒙古象棋智力运动》的专题报道,载入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蒙象之动态”电子季刊。
那 日 来 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常务理事、阿拉善盟蒙古象棋协会主席,多年在中小学传授蒙古象棋传统文化,2022年8月亲自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阿拉善左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成功举办首届阿拉善青少年《乌拉木吉图杯》蒙古象棋比赛,共 113 名学生选手参加,并对前 16 名喜塔尔沁进行物质奖励的同时对所有参赛选手给予物质鼓励奖,极大地调动了学生们学习掌握蒙古象棋技术、传承推广蒙古象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为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发展做出卓越贡献,被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授予《金刚星》、《荣誉会员》等喜塔尔沁称号,是一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蒙古象棋传承人。
董 志 国 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常务理事,兴安盟蒙古象棋协会负责人,兴安盟蒙古象棋协会2022年在兴安盟体育局、民委、旅游局关心帮助下,开展蒙古象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广活动,在社区学校积极推广蒙古象棋,培养学生棋手,锻炼提高学生们的下棋技术,以棋会友传承推广普及蒙古象棋非遗文化活动,取得优异成果。
吉 雅 图 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理事、巴彦淖尔市怡乐智类运动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族成立国际象棋、蒙古象棋俱乐部,在旗民族教育园区(蒙古族中学和蒙古族小学)免费义务推广蒙古象棋智力运动,并在2021 年成功举办乌拉特前旗蒙古族小学第一届蒙古象棋比赛,2021 年注册成立巴彦準尔怡乐智类运动有限公司,推广和普及蒙古象棋项目。2022年成功举办全区“乌拉特杯”蒙古象棋网络奖金赛和“怡乐杯”青少年蒙古象棋网络奖金赛,为全区蒙古象棋智力运动的发展积累了很好的经验,载入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蒙象之动态”电子季刊。
杨金山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已退休),现任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教练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际象棋二级裁判员,蒙古象棋初级教练员、二级裁判员,具有丰富的组织蒙古象棋、国际象棋教学经验,教育界资深教师。
孟 和 通辽市人民医院医师(退休),内蒙古蒙古象棋协理事、裁判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内蒙古国际象棋协会副主席,国际象棋一级裁判员,曾多次担任蒙古象棋或国际象棋大型比赛裁判长,具有丰富的裁判工作经验,象棋界资深裁判员。
二、理事会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